关于举行“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市直及驻惠各副处以上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弘扬廉洁价值理念,创新廉政教育形式,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举办“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要求,围绕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工作,面向全社会征集廉政书画作品,并对优秀作品进行推广运用,积极宣传和倡导志趣高洁、奋发有为、公平廉明的精神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廉政文化 建设廉洁惠州
三、组织机构
本次廉政书画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举办。为使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成立“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组委会:
主 任:李 松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主任:魏 蔚 市纪委副书记
罗川山 市文广新局局长
委 员:王云辉 市监察局副局长、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市纪委调研法规室主任
陈惜辉 市纪委宣传部(预防腐败室)部长(主任)
叶茂庭 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组长
邝荣安 市文广新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罗国雄 市博物馆馆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派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由邝荣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3日至30日)
组委会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发布作品征集公告。各县(区)由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推荐一批作品参与本次评选。
(二)作品收集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
由市博物馆负责接收、登记、保管参赛作品及接受咨询。
(三)评选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1、评选办法: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书画作品进行分类评审。
2、奖项设置:入展书法、绘画作品均颁发收藏证书。
(四)装裱及布展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入展作品将统一装裱,由市博物馆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保管。市博物馆安排地点进行布展。
(五)展览阶段(7月16日至年底)
由市纪委拟出参展方案,下发通知,市文广新局、市博物馆配合做好后勤保障。
五、作品要求
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参评对象不限。主办方对参赛作品享有完全处置权,入展作品由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叶挺将军纪念园收藏,并发给收藏证书。
(一)作品内容
作品内容需突出反腐倡廉主题,注重廉政思想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二)作品形式
1、书法(不含硬笔书法)、绘画作品: 规格体例不限,书法作品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绘画作品需附作品主题说明文字,无需装裱。
2、作品背面右下角(或另附纸)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别名、笔名)、性别、单位、职务以及联系地址、电话等情况。
(三)投稿方式
1、所有作品需原件投稿,并附参评表(见附件,或在惠州市纪检监察网下载)。
2、投稿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市民乐园西路3号惠州市博物馆;联系人:张卓文;联系电话:2866961,13790785550。(若采取邮寄方式,邮编为516003,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0日,以邮戳为准)。
六、作品的宣传运用
举行“翰墨香清”惠州市优秀廉政书画展(地点待定),将优秀作品将集结成册下发全市。
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
“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作品参评表
参评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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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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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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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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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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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类别 |
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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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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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1项参赛类别,并在该项后面的空格打“√”) |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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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文或说明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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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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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者签名:
注意事项:
1、若作品由多人合作参评,只需填写1位负责人的联系信息。
2、本表格所有项目都为必填内容,否则视为无效稿件。
3、每件作品单独附1张参评表;如参加多个类别或选送多件作品,应分别填写相应的参评表;
4、所有参评者一旦提交本参评表,即表示完全同意《“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的通知》中一切活动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