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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关于举行“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的通知》
来源:惠东县美术家协会

关于举行“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市直及驻惠各副处以上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弘扬廉洁价值理念,创新廉政教育形式,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举办“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要求,围绕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工作,面向全社会征集廉政书画作品,并对优秀作品进行推广运用,积极宣传和倡导志趣高洁、奋发有为、公平廉明的精神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廉政文化  建设廉洁惠州

三、组织机构

本次廉政书画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举办。为使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成立“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组委会:

  任: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主任:     市纪委副书记

        罗川山   市文广新局局长       

  :王云辉   市监察局副局长、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市纪委调研法规室主任

        陈惜辉   市纪委宣传部(预防腐败室)部长(主任)        

        叶茂庭   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组长

邝荣安   市文广新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罗国雄   市博物馆馆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派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由邝荣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413日至30日)

组委会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发布作品征集公告。各县(区)由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推荐一批作品参与本次评选。

(二)作品收集阶段(51日至530日)

由市博物馆负责接收、登记、保管参赛作品及接受咨询。

(三)评选阶段(61日至630日)

1、评选办法: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书画作品进行分类评审。

2、奖项设置:入展书法、绘画作品均颁发收藏证书。

(四)装裱及布展阶段(71日至715

入展作品将统一装裱,由市博物馆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保管。市博物馆安排地点进行布展。

(五)展览阶段(716日至年底)

由市纪委拟出参展方案,下发通知,市文广新局、市博物馆配合做好后勤保障。

五、作品要求

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参评对象不限。主办方对参赛作品享有完全处置权,入展作品由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叶挺将军纪念园收藏,并发给收藏证书。

(一)作品内容

作品内容需突出反腐倡廉主题,注重廉政思想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二)作品形式

1、书法(不含硬笔书法)、绘画作品: 规格体例不限,书法作品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绘画作品需附作品主题说明文字,无需装裱。

2、作品背面右下角(或另附纸)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别名、笔名)、性别、单位、职务以及联系地址、电话等情况。

(三)投稿方式

1、所有作品需原件投稿,并附参评表(见附件,或在惠州市纪检监察网下载)。

2、投稿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市民乐园西路3号惠州市博物馆;联系人:张卓文;联系电话:286696113790785550。(若采取邮寄方式,邮编为516003,截止日期为2015530,以邮戳为准)。

六、作品的宣传运用

举行“翰墨香清”惠州市优秀廉政书画展(地点待定),将优秀作品将集结成册下发全市。

 

 

 

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48

 

“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作品参评表

参评者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参评类别

书法

 

绘画

 

(请选择1项参赛类别,并在该项后面的空格打“”)

作品名称

 

 

释文或说明文字

 

 

 

 

 

 

备注

 

                           参评者签名:

注意事项:

1、若作品由多人合作参评,只需填写1位负责人的联系信息。

2、本表格所有项目都为必填内容,否则视为无效稿件。

3、每件作品单独附1张参评表;如参加多个类别或选送多件作品,应分别填写相应的参评表;

4、所有参评者一旦提交本参评表,即表示完全同意《“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的通知》中一切活动规则。 

责任编辑:惠东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