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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关于举办惠州市优秀廉政小品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惠东县戏剧舞蹈协会

关于举办惠州市优秀廉政小品创作评选活动

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市直及驻惠各副处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廉洁价值理念,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根据《2015年惠州市党风廉政宣教工作要点》的安排,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举办惠州市优秀廉政小品创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工作,利用小品主题鲜明、内涵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等特点,融入反腐倡廉元素,打造优秀廉政小品,通过生动直观的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面向社会开展形式新颖的拒腐崇廉宣传教育,让观众深刻感悟和体验清廉文化,为廉洁惠州营造正能量。

二、活动主题

弘扬廉政文化  建设廉洁惠州

三、组织机构

本次优秀廉政小品创作评选活动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举办。为使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惠州市优秀廉政小品创作评选活动组委会:

  任: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主任:     市纪委副书记

        罗川山   市文广新局局长

  :王云辉   市监察局副局长、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市纪委调研法规室主任

陈惜辉   市纪委宣传部(预防腐败室)部长(主任)

         叶茂庭   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组长

邝荣安   市文广新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李欣彦   市文广新局文化艺术科科长

贾慧敏   市文广新局创作室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纪检组,办公室主任由邝荣安同志兼任。

四、活动时间

20154月—9

(一)宣传发动阶段(413日至30日)

发动各县(区),市直及驻惠各单位积极组织创作排演廉政小品,并遴选推荐优秀作品参与全市的评选。

(二)剧本资料作品收集阶段(51日至514日)

参赛团队将参评作品剧本及作品登记表电邮发送至市文广新局纪检组。市文广新局纪检组负责接收、登记参赛作品剧本及接受咨询。

(三)作品剧本筛选阶段515日至31日)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剧本进行初选,淘汰不符合主题思想或艺术创作元素不高的作品,确定入围作品。通知获得入围资格的参赛团队组织排演。

(四)收集视频资料阶段(61日至730日)

由参赛团队自行摄录视频资料,并在截至日期(730日)前将视频资料报送至市文广新局纪检组。

(五)初审阶段(81日至14日)

由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入围作品的视频资料进行严格评审,选出进入终审评比的作品。

(六)排演指导阶段(815日至914日)

由组委会组织协调专家对入围终审阶段的作品进行排演指导。

(七)终审及专场演出9,具体时间待定)

举办专场演出,组织市直单位干部职工观看,由专家现场评选各类奖项。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励6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3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2000元;优秀奖4名,各奖励1000元;获奖者均颁发证书及奖杯。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的主要

参评作品应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映社会热点及民生民意,弘扬先进典型、鞭挞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参赛作品要贴近生活,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艺术感染力。着重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宣传有关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2、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关论述,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3、围绕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宣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4、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要求,彰显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5、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宣传廉政文化,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正面典型。

6、围绕当地的廉洁历史文化题材,传承廉政美德。

7、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其它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进行讽刺揭露。

8、深刻剖析近期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件,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

(二)作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必须符合组委会制定的相关条款,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相违背。
    2
、每个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15分钟,自备服装、化妆、道具。

3、参评作品必须原创(非原创、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必须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所产生的纠纷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情况,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项的权利。

4所有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七、作品的宣传和运用

1、获奖作品在市、县(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展播并推荐到省级以上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放。

2、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组织到市直和各县(区)巡演。

3、获奖作品刻录成《惠州市优秀廉政小品集》并下发全市党员干部。

八、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切实提高作品数量和质量。本次优秀廉政小品创作评选活动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创新内容,旨在运用新的载体,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拒腐崇廉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动员所属的剧团、社团等具备相应专业创作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踊跃报名参赛。各县(区)的活动由本县(区)纪委统一组织报送。

2、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惠州市优秀廉政小品参评表》(见附件)的要求,按照指定途径在截止日期前报送作品。

廉政小品创作评选活动组委会联系电话:2892511,邮箱:hz2892386@126.com

附:惠州市优秀廉政小品参评表

 

 

 

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48

 

附件:

惠州市优秀廉政小品参评表

参评单位(个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作品名称

 

 

小品简介

 

 

 

 

 

 

 

 

备注

 

                        参评者签名:

 

注意事项:

1、本表格所有项目都为必填内容,否则视为无效稿件。

2、每件作品单独附1张参评表;如多个作品,应分别填写相应的参评表;

3、所有参评者一旦提交本参评表,即表示完全同意《惠州市优秀廉政小品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的一切活动规则。

 

 

责任编辑:惠东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5-04-22